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将深入贯彻研究院“开展能源战略政策研究、推动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培养高端跨界能源人才、深化国际能源交流合作”使命,坚持“立足鄂尔多斯,服务鄂尔多斯”的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原则,突出研究院“能源”产业特色,一头抓科技成果,一头抓产业需求,理顺供需对接,畅通链条衔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促进应用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成果研发阶段,研究院将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向研究团队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对研究院内设研究方向中技术创新性突出、市场前景良好但技术成熟度尚不足的科研成果,研究院将组织开展概念验证,协助科研人员申报专利,开展专利布局等,助推项目成功迈过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
成果评估阶段,研究院将组织开展成果备案登记,技术成熟度评估和商业成熟度评估,严把成果库的入库管理和出库管理,确保将有竞争力的成果推向市场,提高转化成功率。
成果转化阶段,研究院将组织开展项目立项、商业计划书等成果推广文件的制定、供需双方对接、商务谈判、方案设计、协议拟订、项目报批等,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实现成果转化。
对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研究院院将加强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就许可/转让类项目而言,重点关注合同的履行、转让许可费尤其是提成费的支付等情况,并关注技术受让企业的实施效果、开展后续科研或成果转化合作的可能性等。就入股类项目而言,对成果转化衍生企业的发展壮大给予持续关注。
合作模式 | 详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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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模式 | 研究院作为企业的「外脑」,为企业提供技术上的理论支持与分析评价,辅助企业完成技术的产业化。 |
技术转让模式 | 研究院将其所有或掌握的技术成果通过专利许可或技术转让等技术交易方式有偿转让给企业,企业再将其市场化与产业化。 |
委托开发模式 | 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需求提出项目,并提供资金及人力支持,研究院负责技术攻关。 |
合作开发模式 | 企业与研究院一起,利用各自的要素优势,取长补短、分工协作,共同实现技术创新。 |
企业研发平台模式 | 企业主导,通过与研究院合作,在企业内部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
合作基金模式 | 政府、企业、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基金,并由各方参与基金管理,专款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
科技园区模式 | 地方产业园区与研究院合作共建科技园,依托园区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相关活动。 |
人才培养模式 | 地方高校与研究院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培训、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共同培养实践型人才。 |
创新联合体模式 | 企业与研究院联合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联合体企业等。 |